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

中药材产业看过来!2020年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认定工作开始了

时间:2020-07-17 09:09 来源: 发布人:马越颖 浏览:1600

  好消息!好消息!

  2020年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认定工作开始了!

 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云南省实施“定制药园”工作方案》,全面推进“定制药园”的工作实施,推动中药材种植产业扶贫取得实效。7月15日,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小编小编,如何申报,申报条件有哪些呢?

  一起来看看吧

  01 申报条件

  (一)申报主体必须为信誉良好的中药材生产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及种植(养殖)大户等独立法人机构。

  (二)申报主体注册地应在全省贫困县范围内。(附件1)

  (三)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定制药园,申报药材品种限《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建设指南》(附件2)一个品种。

  (四)申报药材品种的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。

  (五)通过申报药材品种的种植,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,带动贫困户增收不少于20户、增收总金额不少于10万元。

  (六)已获“定制药园”认定的单位,不得申报。

  02

  请各州市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《云南省实施“定制药园”工作方案》和本通知的相关要求,如实填写《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表》(附件3),向当地县、区级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。

  03

  各县、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县扶贫办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进行初审后,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,提出推荐意见,统一报送至各州市卫生健康委。

  04

 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州扶贫办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各县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,并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。

  05

 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,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和现场审核,并将评审认定结果按照程序进行挂网公示和公开发布。

  06  其他事项

  (一)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表,按资料体例规范整理、装订相关申报资料,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档。并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一致性和准确性。

  (二)申报材料联系人及报送地址

  联系人:梁志庆、何鹏飞

  地址: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东栗巷8号,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

  电话:0871-65118731

  0871-65181806

  邮箱:358763984@qq.com

  附件:

  1.云南省贫困县名单

  2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建设指南

  3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表

  4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形式审查标准

  5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专家评审标准及计分表

  6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现场审核记录表

  7.2020年云南省“定制药园”申报资料的体例与整理规范